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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委书记王东明、省长魏宏回复8条网民留言

  1月13日,四川省各地对网友给省委书记王东明、省长魏宏的8条留言做出公开回复,详情如下:

  绵阳市涪城区花园小区管理混乱,主要存在如下问题: 一、物业公司擅自在属于业主共有的通道上划停车位,并强行收取业主的停车费,要求上级部门核查物业公司收取停车费的经额,并依法归还业主; 二、物业公司工作人员主要守在小区两个大门口收取过往车辆费用,没有做好日常巡查工作,如花园景都三幢楼开放性的平台上,经常没有保安值班,有很大的安全隐患,要求上级部门督促物业公司立即整改,尤其是花园景都值班亭应保证二十四小时值守; 三、小区违单搭建现象严重(达二十几处),严重影响业主通行,要求相关部门立即督促整改。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涪城区和市城管局高度重视,经认真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涪城区住建局回复:经区住建局向花园小区所在的朝阳街道办事处调查了解,您所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物业纠纷矛盾调解工作主要由项目所属地街道办事处承担。区住建局已与朝阳街道办衔接,议定由街道办牵头责令物业公司进行整改,目前朝阳街道办已联系物业公司并提出相应整改意见。区住建局将跟进相关情况,若该物业公司仍不整改,街道办事处就将会同我局督促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大会,按程序对清退该物业公司事项进行表决,若半数通过将责令其退出。 市城管执法局回复:关于小区业主违规搭建问题,市城管执法支队直属三大队执法人员已前往花园小区涉嫌违法建设现场进行勘验,确认涉嫌违法建设的面积、类型、用途及所涉及的几户当事人基本情况。目前针对该处涉嫌违法建设,市城管部门已立案调查,坚决遏制住乱搭乱建势头。 若仍有疑问,请直接向涪城区住建局(0816—8116163)和市城管执法支队直属三大队(0816—2355935)反映。 感谢理解支持。祝身体健康,生活幸福! 

  【网民留言】

  我们四川什么时候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管理,统一为居民户口管理呢?

  答复意见:

  网民: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您咨询“我省何时取消农业和非农业户籍管理,统一居民户籍管理”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国家于2014年11月召开了进一步推进全国户籍制度改革的电视电话会议,会议就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进行了动员部署,但具体实施意见(办法)仍在研讨中,到具体落实仍有一段时间,请您理解并耐心等待,如办法施行,我们将第一时间对外公布,并严格执行。

  【网民留言】

  龙泉区政府和十陵街道办事处对这个片区的问题应该引起重视了,昨天晚上下班虽然十陵立交路口有两名交通警在执勤,但是一出十陵立交两边道路停满了汽车,应该是商铺的汽车把道路霸暂到非机动车就必须和汽车混合使用道路,安全隐患极大,从这个事就说明了路口有没有警都一样,我们试问警的执法力去哪里了,天天说天天问十陵立交外的乱停乱放就是存在,为什么龙泉区十陵交界的成华区道路上就没有乱停乱放形成鲜明对比。我个人觉得还是政府和执法部门不做为吧!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关于您留言反映十陵街道车辆乱停乱放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经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调查,由于十陵地处成都市城乡结合部,因成都市城市建设需要的大量货运、工程车经常在此等候生意,大部分车主把车辆停放在专门的停车场内,但还是有个别车主图经济利益,在东洪路上随意停放车辆。 同时,成都市二手车商品交易市场、化工市场位于十陵东洪路,东洪路历来是辖区装载机、货车、叉车等货运车车辆聚集地。由于辖区内没有正规化的交易场所,存在部分货运、工程车辆停放在东洪路上的现象。 针对该问题,十陵街办多次召开区级相关部门协会,并组成由区公安交警、十陵街办交通、城管、治保队等多部门联合执法队,全天24小时在十陵镇成洛路十陵下街路口对过境渣土运输货运车辆进行常态检查管理,并在十陵镇成洛路周边开展了多次货运车、工程车非法占道及交通秩序的专项整治,查处了大量乱停乱放车辆。 下步工作,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将继续会同十陵镇交通、城管、治保队等职能部门联合执法,加大对十陵镇及周边路段交通秩序整治力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2015年1月5日,区公安分局民警与您联系(13076091746)联系,并表示满意。 谢留言。祝您工作生活愉快,全家幸福安康! (承办单位:区公安分局) 

  【网民留言】

  内江交通路300号门前虽有人行道,但是路过车辆横冲直撞,斑马线根本不减速,行人过马路极困难。特别是早晚上学放学的高峰期,小孩、老人过马路非常危险。请交管部门切实负起责任来,在人行道处安装红绿灯和安装电子监控,让司机们守规矩,从

  答复意见:

  网民你好,你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局组织相关人员对你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经研究,现回复如下: 为缓解城区交通拥堵,方便市民出行,减少安全隐患,今年来,按照市政府安排,我局在城区内实施了脚盆田路口、松山南路口、新上城路口、邱家嘴转盘、玉溪路旱桥路口、影都路口、西林大桥南桥头等路口的灯控系统安装。下阶段将对部分路段和路口增设灯控系统,市民反映的内江交通路300号地段需安装红绿灯的建议,我局将会同交警部门共同研究该路段是否适宜安装红绿灯。若确需安装,将尽快实施。电子监控安装需交警队实施。 

  【网民留言】

  尊敬的领导:龙泉霏红榭小区电表分户,电卡已下发到物业公司代发,但现实是好日子物业拒绝直接发卡给业主,私自扣留业主电卡财产,要求必须先缴清物业费、卫生费及分户前水电费,再予以发卡。 这明显是捆绑销售物业服务行为,而且态度强硬。咨询电力局表示物业公司已违规,但只能找社区协调,没有真正有效率的部门及时处理,物业这种捆绑做法让业主寒心,违规扣留业主财产,拒不提供服务的同时还意图收取业主物业服务费滞纳金,这是否合理? 另霏红榭楼盘14年交房,但小区水表居然不能抄表到户,业主居然没有自己的水卡,这是否明显违背城建规划相关要求。房管局之前查阅该开发商规划图说是小区出户有总表,再分表到户。但政策要求不是“抄表”到户么?开发商交房1年了仍与业主玩文字游戏,水费抄表到户开发商一直不给落实,请领导明确权责。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关于您留言反映霏红榭小区物管私扣业主电卡等问题,现回复如下: 经区房管局调查,“霏红榭”小区位于龙泉驿区星光东路,霏红榭一期共有住房1933户,于2013年底交付使用,开发建设单位为成都乐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由成都市好日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提供前期物业服务。 12月26日,区房管局物业管理科工作人员到“霏红榭”小区就相关问题进行调查。 经了解,在成都市乐斯房地产开发公司霏红榭项目分公司与供电部门协商下,供电部门从2014年12月17日开始,对霏红榭一期更换智能电表并同步分批办理电卡(电卡交由物业服务企业统一向业主发放),时间约一周。同时,物业服务企业告知,供电部门更换电表、交付电卡后,工作人员立即对每户的智能电表和电卡是否匹配进行了核实,并于12月22日开始发放已办理的电卡,24日张贴通知,告知所有业主可以到物业前台领取电卡。截止目前,所有智能电卡已发放完毕。 关于业主反应的捆绑收费的问题。经区房管局了解,小区物业服务费、水电费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均为先使用后交费。由于少部分业主存在拖欠情况,故业主在领取电卡时,物业服务人员向业主提示,希望缴纳物业服务费以及结清物业服务企业代收代缴的水费、电费、生活垃圾清运费。目前,小区大部分业主均结清和缴纳了上述费用,但尚有个别业主没有缴费。 根据建设部和国家发改委印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条“物业服务费由以下9方面构成: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保养费(如电梯运行、加压供水、公共区域照明、安防系统运行等耗电与维修保养);3.物业服务区域清洁卫生费;4.物业服务区域绿化养护费用;5.物业服务区域秩序维护费用;6.办公费用;7.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费;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9.经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之规定,物业服务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收取的费用。小区业主应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在享受所提供物业服务权利的同时,树立物业服务消费意识和契约精神,履行缴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义务。倘若大范围的业主拖欠或拒交物业服务费,将会导致物管服务质量下降,直接影响业主的居住环境。 关于业主反映物业意图收取物业服务费滞纳金的问题。针对该问题,由于未能提供有效证据,无法核实。对此,区房管局工作人员随机走访了几个业主,未提及有此问题。 区房管局已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严格按照《物业管理条例》和小区物业服务合同,做好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工作,加强与业主沟通协调,避免矛盾纠纷产生。同时,区房管局将继续跟进物业服务企业相关工作情况。 谢留言。祝您工作生活愉快,全家幸福安康! (承办单位:区房管局) 

  【网民留言】

  群众反映泸州市纳溪区城管局几个问题: 一是每年纳溪城区迎春灯会工程花费近100万,全是假大空项目,过年就那几天时间,过完年,灯笼,幕景全部丢弃作废,是不能再次利用的,纳溪民众年年向区政府反映,但纳溪区政府仍然每年都是这样铺张浪费,与中央提的八项规定不符,群众建议不要搞这种奢侈工程。 二是与之鲜明对比的,群众多次反映纳溪城区路灯的问题却一直得不到解决,后调整为早上7:30才关路灯,结果这几天7:30天也没亮,仍然是一团漆黑,纳溪的路灯亮灯时间,不能根据天气变化的情况调整,纳溪区城管局的答复是:纳溪区的每处路灯都需要人工调控,管理控制上还不够先进。而江阳区的路灯是市路灯管理处控制,采用的是电脑自动化控制,可以随时调整。纳溪区政府每年花近100万的迎春假大空工程就完全就能把纳溪城区的的路灯控制系统改为电脑自动化控制,但纳溪区城管局却完全不愿意,舍不得把钱用在百姓最需要,最实用的地方,偏偏要把钱用在假大空上,都清楚,路灯项目没搞头,迎春灯会工程才是有油水的,城管局,施工方都有钱揣腰包,皆大欢喜。纳溪区城管局对路灯问题的态度属不属于庸懒散浮拖软?请纪委介入,群众再次建议不搞迎春灯会这种铺张浪费的项目。

  答复意见: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纳溪区能否不搞迎春灯会假大空工程的问题,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是关于迎春布景工程方面。近年来,为了营造热闹喜庆的春节气氛,让市民过一个喜庆的热闹年,纳溪区连续几年实施了城区迎春布景工程。该工程每年都是由专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再经评审中心评审,并严格按照相关招投标管理办法进行公开挂网比选,项目竣工验收并经相关部门审结核实出具决算报告后支付相应工程款项。项目的实施没有不合程序不合法的行为,更不存在有个人从中谋利的行为。 二是关于城区路灯管理方面。由于历史遗留等原因,纳溪城区路灯照明基础设施建设比较滞后,部分街巷存在无路灯覆盖的情况,但近两年纳溪区财政加大了资金投入力度,连续实施7个路灯更换和安装工程,目前正在实施的偏街路灯安装工程,该工程竣工后将实现纳溪城区街道路灯的全覆盖。有路灯覆盖的街道均由人工控制开关时间,近期路灯亮灯时间为18:05至次日7:30。网民朋友反映的路灯开关时间不当问题是由于纳溪区路灯开关时间是随着天气变化由人工进行调控的,遇到雨天或雾天时可能会出现来开关时间不恰当的情况。纳溪区待基本解决城区街巷无路灯问题后,将进一步实施路灯数字化控制系统安装工程,尽快解决路灯开关时间不当的问题,为市民营造一个更加舒适、安全的出行环境。 感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领导您好我是古蔺县东新乡李家寨村车民,我们乡就我们这个村的电没有农改。我们这里的电8毛多不说,就连电饭煲、洗衣机等电器都用不起,洗衣服要晚上12点后才能用。空调就不用说了根本用不起,希望领导能跟我们老白姓解决一下生活上的一些问题谢谢。

  答复意见: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古蔺县东新乡李家寨村没有进行电网改造,村民用电困难的问题,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调查核实,古蔺县于2012年实施农电体制改革时,东新乡李家寨村有两个社因历史原因还未实施农电体制改革,未将供电区域移交由古蔺县供电公司统一管理,目前确实存在电能质量差、电价高于已体改的区域的问题。古蔺县农电体制改革和农网改造领导小组已经对全县存在的农电体制改革遗留问题开展排查,目前正在逐一进行解决,李家寨村已经完成私有供电资产的处置,待资产和供区移交古蔺县供电公司统一管理后,电价问题将得到解决。电能质量差的问题,古蔺县供电公司正在进行全县农网改造规划设计,待农网改造完成后,电能质量差的问题也将得到彻底解决。 感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尊敬的省长你好,我想给你反映的问题是,国家给予困难户修房补助金费是1万4千元,成都市,金堂县,平桥乡,的修房补助金托了2年都还没打完,我们是2012年11月份修好的房子,等了一年是2014年12月打了8千元,这又是一年了又才打了2千元,还有4千元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打完这1万4千元。

  答复意见:

  网民朋友: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平桥乡困难户修房补助金发放进度慢问题。经调查核实处理,现回复如下: 一、经核实,您所述困难户修房补助金系平桥乡2012—2013年困难群众土坯房改造补助金,您岳父唐明汉一家享受了2012—2013年农村困难群众土坯房改造政策,补助金共计14000元。 二、关于补助金发放进度慢问题:经调查核实,平桥乡2012、2013年分批实施了农村困难群众土坯房改造,但由于改造涉及户数多(共计440户),时间跨度长,房屋改造进度参差不齐,截至2013年底才全部完成房屋改造和修建。2014年初,平桥乡开始对所有改造户进行验收和资料归档,并分期分批拨付改造户前期预付款,同时告知其尾款待改造房屋全部验收合格后再行拨付。截至目前,您岳父唐明汉一家土坯房改造补助金14000元已全部拨付到位。